首页  >  招生信息  >  招生政策  >  学校政策  >  正文

西南交通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类型:学校政策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02日阅读次数:

西南交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高校,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学校,也是“特色985工程”建设平台和全国本科教学优秀学校。教育部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扩大高等学校录取自主权,批准在我校开展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现将我校2011年自主招生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领导机构

我校自主招生在“西南交通大学自主招生和保送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自主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监督。

二、招生计划

西南交通大学2011年自主招生总计划350名,不作分省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在5月中旬公布。

三、报名条件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具备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31个省(市、自治区)普通高中毕业生。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者;

2、在创造发明方面有突出表现者;

3、在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语言等方面有突出才能者;

4、高中阶段(所在中学)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

5、高中阶段县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

6、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优胜者;

7、高中阶段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较高者。

四、报名方式

自主选拔录取报名采取考生申请和中学推荐的方式。

1、考生登录西南交通大学招生网(www.ad1896.cn)注册报名(一定要记住自己注册的密码),按要求输入相应信息。报名时考生须确定学院志愿。

2、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报名申请表”和“中学推荐表”,由所在中学审查签字盖章。按教育部要求被推荐考生需在中学公示10个工作日以上。由中学将“报名申请表”和“中学推荐表”并附上相关证书复印件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考试科。

3、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元月6日。邮件材料收止时间为2011年元月13日,以我校招生就业处签收日为准。学生所递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

五、考核办法、工作程序及确定入选考生

1、初审:学校招生就业处组织校内专家审阅考生报名材料,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参加复试考生名单于2011年2月26日前在西南交通大学招生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2、复试:有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文科笔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答题时间共3个半小时)

 理科笔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答题时间共3个半小时)

 面试:由各学院成立专家组组织面试工作,以考核学生综合素质,面试方式和内容由各学院专家组确定。

复试时间:2011年3月5日签到,2011年3月6日上午8:00至11:30笔试,下午14:00开始面试。

签到地点:西南交通大学九里校区逸夫馆

复试地点:西南交通大学九里校区(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111号)

3、复试合格考生确定办法

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综合排名,按各学院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数的前120%确定复试合格名单。

4、收费

按收费许可证川费[00005559]号和川价费[2007]98号文件,学校向考生收取报名考试费:80元/人。
   5、复试合格名单公示: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复试合格考生名单于2011年4月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经公示后列入我校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公示名单在西南交通大学校园网(www.swjtu.edu.cn)和西南交通大学招生网(www.ad1896.cn)同时公布。学校不再给考生个人寄发合格通知书。

六、高考录取报名

1、上述拟录取名单中,高考成绩达到当地招办划定的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线,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自主招生录取和专业安排。

2、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后,须通过我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完善高考报名信息并于6月30日前打印高考报名信息表签字后递交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考试科,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录取要求及专业安排办法

1、按专业志愿顺序优先,按专业排队成绩(计算办法见后)排队安排专业;专业安排结果于2011年7月10日前在校招生网上公布。

2、专业排队成绩计算办法:

A、高考录取报名所报专业是自主招生报名时所报学院专业。

我校自主招生测试成绩学院前20%者优先安排本学院专业。

专业排队成绩=我校自主招生测试成绩﹢(高考成绩﹣当地省控制线)×系数﹢20分。

B、高考录取报名所报专业不是自主招生报名时所报学院专业。

专业排队成绩=我校自主招生测试成绩﹢(高考成绩﹣当地省控制线)×系数。

注:系数=750分÷当地省份满分

3、如果考生成绩满足上述条件,但学校在该地区当年无所报专业招生计划时,按其它专业录取后调入排队专业。按上述原则不能满足考生志愿专业,考生又不愿意服从学校专业调配时,学校作自主招生退档处理。

八、监督及申诉渠道

1、除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收费标准外,我校在自主选拔录取工作中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2、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开展整个过程不委托其它任何中介机构。

3、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原则。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投诉电话:028-66366065、66367380

4、申请人和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申请人资格和其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九、本简章由 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报名材料邮寄地址和联系方式

邮编:611756  地址:成都市高新西区西部园区

单位: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考试科

收件人:许 畅  联系电话:028-66366386

咨询电话:028-66366373、66366386、66366379、66367386
                                             

                                                                    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